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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理工大学关于召开第四届“青年学者论坛暨高层次人才招聘会”的通知
一、学校简介
长春理工大学原名长春光学精密机械学院,1958年由中国科学院创办,是新中国第一所培养光学专门人才的高等院校。“两弹一星”元勋、两院院士王大珩先生为学校创始人、第一任院长。经过60多年的建设与发展,学校现已成为一所具有鲜明光电特色和国防特色的吉林省省属重点大学,是吉林省、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长春市共建院校,享有“中国光学英才摇篮”的美誉。
因光而生,追光而行。学校形成了以光电技术为特色,光、机、电、算、材相结合为优势,工、理、文、经、管、法、艺协调发展的学科布局,构建了光机电一体化、系统完备的大光电学科体系,光、机、电、算、材主干学科均已获得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予权。拥有1个国家重点学科、4个吉林省重中之重学科、16个吉林省特色高水平学科;7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8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
学校科技平台包括:1个国家级重点实验室、1个国家地方联合工程实验室、2个国家地方联合工程研究中心、3个国际科技合作基地、25个省部级重点实验室、15个省部级工程研究中心(含科技创新中心)、2个省部级国际科技合作基地、2个省部级高等学校高端科技创新平台、5个省部级协同创新中心、1个省部级公共技术研发中心、10个省部级人文社科基地。
二、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优秀博士
1.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思想健康,遵守纪律,品行端正,作风正派。
(2)年龄一般在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以下)。
(3)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专用网素质、综合能力和身体条件。
(4)符合岗位所需要的政治面貌、专业、资历等其他条件。
(5)学科专业要求:
物理学、数学、电子科学与技术、光学工程、仪器科学与技术、力学、机械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信息与通信工程、控制科学与工程、电气工程、材料科学与工程、化学、环境科学与工程、生物医学工程、生物工程、应用经济学、工商管理、英语、俄语、日语、朝鲜语、中国语言文学、法学、马克思主义理论等相关专业。
2.相关待遇
(1)录用为我校事业编制教师;
(2)学校已与吉林省教育厅直属的重点小学建立合作,妥善安排来校博士人才子女就学。
(3)学校在广东省中山市以及重庆市建立了研究院,根据博士人才意愿,学校统筹安排至中山研究院和重庆研究院开展工作,薪酬待遇按照当地标准执行。
(4)“一流学科”毕业博士提供科研经费,理工科10万元,哲学社会科学5万元;提供安家费10万元;
(5)参加校内岗位聘任,依据博士期间取得的业绩成果进行聘岗,业绩优秀的可“低岗高聘”。来校后的取得业绩成果奖励另外核算;
(6)安排教职工单身公寓,提供必要的办公和科研等工作条件。
(二)师资博士后
1.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思想健康,遵守纪律,品行端正,作风正派。
(2)年龄一般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
(3)取得博士学位一般不超过3年。
(4)具有较强的独立科研能力和较高的学术水平,具有良好的发展潜力。
(5)学科专业要求:
物理学、数学、电子科学与技术、光学工程、仪器科学与技术、力学、机械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信息与通信工程、控制科学与工程、电气工程、材料科学与工程、化学、环境科学与工程、生物医学工程、生物工程等相关专业。
2.相关待遇
(1)薪酬待遇。学校给予发放资助经费和生活补贴,每年11万元人民币以上,在站两年内享受在职教师同等的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及其他职工福利。
(2)科研支持。提供一定科研启动经费。入选国家创新人才支持计划,获批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面上资助、特别资助、吉林省博士后科研人员择优资助等项目的,给与相应支持。
(3)住房保障。单身博士后研究人员可申请学校单身教师公寓,已婚博士后研究人员可申请学校博士后公寓。
(4)职称申请。博士后在站期间或出站后可按照我校相关规定参与职称评定。
(5)职业发展。优秀师资博士后出站后可通过绿色通道聘用到我校事业编制内工作。正式录用为我校事业编制教师,且符合我校高层次人才引进基本条件,可享受相应工作和生活待遇。
三、服务保障
(一)北京以南(含北京)的参会学者可以订购机票,各单位须在学校指定的机票协议采购单位为学者订票(学者自行通过其他渠道订购票务无法报销),火车票由学院代购或学者自购均可。
(二)长春市外学者在可按照学校财务制度规定范围内安排住宿(标准间2人一间),由各单位具体负责,统筹安排学者住宿,并开具发票。
四、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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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处联系电话:0431-85582405 联系人:赵老师
邮箱:zhaopin@cust.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