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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吉林省高层次人才分类评定2024年7-9月批次申报工作的通知

校属各单位:

根据省相关通知要求及工作部署,现开展高层次人才分类评定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请人范围

吉林省高层次人才分为A(国内外顶尖人才)、B(国家级领军人才)、C(省部级领军人才)、D(省域拔尖人才)、E(青年后备人才)五个类别,适用于在省内就业创业的各类人才,不受国籍、户籍限制。

(一)申报人需满足下列条件

1.学校签订3年及以上合同的全职人才;与学校签订正式合同,每年在学校工作不少于4个月的柔性引进人才。

2.申报BCD类不超过60周岁(以个人提交申报材料日期计算,下同);申报E类的技能人才不超过50周岁,专业技术人才不超过45周岁;申报A类年龄不限。

3.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正常履职身体条件和较强的创新创业能力。

(二)下列人员不得申报

1.公务员及参公管理人员,事业单位专职行政人员曾受处分人员,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不得申报。

2.已评定人才但未满3年的,不得申报;新取得“相当层次业绩成果”的人员除外。

3.未通过此次评定的人才1年内不得重复申报;新取得“相当层次业绩成果”的人员除外。

对新取得相当层次业绩成果人员,需由学校书面报省人社厅批准

、申报方式及申报材料

(一)申报方式

申请人员登录指定手机移动端或电脑端申报系统,进行实名注册后在线申报。详见附件操作手册(附件2、附件3)。

(二)申报材料

1.个人申报材料。

1)线上提交。申报人进入吉林智慧人社网上办事大厅-人事人才-人才分类定级评定线上报名,按要求填报个人基本信息学习教育经历、工作经历及业绩信息以及荣誉奖励。

2个人申报资料真实性承诺书(附件4,需本人签字)。

3)《人才分类定级评定一览表》(系统导出单位审核后加盖公章)。

4)附件材料(附件5)。

2.单位报送材料。

1)单位推荐报告(附件6,需由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同时报送WORD版)。已认定人员晋升申报,需在推荐报告中注明,并详细叙述认定后新取得的业绩贡献500字左右

2人才分类评定申报汇总表(附件7,加盖单位公章,同时报送EXCEL版)

、相关要求

(一)中共吉林省委、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激发人才活力支持人才创新创业的若干政策措施3.0版)》全文网址:http://www.jl.gov.cn/zw/yw/jlyw/202210/t20221031_8611806.html?device=elderlyVer

)人才分类评定工作涉及广大人才切身利益,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积极组织符合条件的人才申报。

)申报人员参与人才分类定级评定须经本单位同意,由所在单位对申报人员的业绩材料真实性和有效性、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职业道德水平、履岗尽责情况进行确认,以个人名义申报的不予受理。

申报人应如实填写申报材料,明确区分个人、团队和单位在成果产出中的贡献,严禁夸大学术价值、示范效果和经济效益,虚报署名及完成人排序,或未经协商一致单独申报多机构合作成果。

材料报送过程中,请作脱密处理,并按保密规定做好相关工作。

(六)线上申报及材料报送时间截止至914日,逾期请下次重新申报

联系人:马罗丹

联系电话:0431-88582304

人事处    

2024826


相关附件
附件1:吉林省高层次人才分类评定参考标准(试行).pdf (2024-08-27)
附件2:个人网厅手册.pdf (2024-08-27)
附件3:移动端申报手册.pdf (2024-08-27)
附件4:个人申报资料真实性承诺书.docx (2024-08-27)
附件5:证明材料册封面、目录模板.docx (2024-08-27)
附件6:单位推荐报告.doc (2024-08-27)
附件7:人才分类评定申报汇总表.xlsx (2024-08-27)
附件8:填报指南.docx (2024-08-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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