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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启动第五轮校内教师岗位聘任工作的通知
关于启动第五轮校内教师岗位聘任工作的通知
各教学单位:
根据《长春理工大学第五轮校内教师岗位聘任工作实施方案》(长理工人字[2023]10号),经学校教师岗位聘任与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审议通过,现启动第五轮校内教师岗位聘任工作,通知如下。
一、工作安排
按照学院层面和个人层面同时开展本轮岗位聘任工作。
(一)学院层面
1.5月12日至16日
自主管理试点学院、校聘科研团队申报,按要求填写《自主管理试点学院申报书》(附件1)、《校聘科研团队申报书》(附件2),并制定《教师岗位聘任实施方案》(附件3);非试点学院制定《教师岗位聘任实施方案》。
附件1-3请于5月16日下班前报送(学院党政联席会会议记录复印件和学院教职工代表大会会议记录一并报送)。
经校长办公会审议通过后,学校与自主管理试点学院、校聘科研团队签订聘任协议。
4.5月31日前
学院完成聘任,报送《第五轮校内教师岗位聘任结果汇总表》(附件4)。
5.5月31日后
学院与受聘人员签订聘任协议。
(二)个人层面
自主管理试点学院、校聘科研团队和非试点学院的教师通过人事管理平台进行申报。
二、有关说明
(一)自主管理试点学院和校聘科研团队申请一级二级岗位人员不需要参加此次校聘岗位申报,除特一、特二岗以外,其他各级岗位均在学院或团队内进行聘任。
(二)新进校人员业绩无需录入平台,填写《新入校教师校外业绩表》(附件6),并按要求提供佐证材料。
(三)学院、申报人平台操作说明见《校内教师岗位申报审核操作手册》(附件7)。
三、材料报送
附件1-6报送纸质版及电子版,纸质版须由相关人员签字并加盖公章,电子版发送指定邮箱。均由学院统一报送,不接收个人报送。
四、工作要求
(一)学院各阶段工作程序及有关要求须严格按照《长春理工大学第五轮校内教师岗位聘任工作实施方案》执行。
(二)学院各工作环节须严格有关要求开展,对违反申报纪律、评审纪律、在任何环节因徇私或把关不严而造成严重后果、产生不良影响的人员,将按有关规定处理。
(三)各学院要加强组织领导,在审核和评审时应坚持公正评价、平等竞争、择优聘任原则,严格按照工作程序和要求完成第五轮校内教师岗位聘任工作。
联系人:邵老师
电 话:85582438
邮 箱:zjk@cust.edu.cn
附件:
1.长春理工大学第五轮校内教师岗位聘任自主管理试点学院申报书
2.长春理工大学第五轮校内教师岗位聘任校聘科研团队申报书
3.XX学院第五轮校内教师岗位聘任实施方案(样例)
4.第五轮校内教师岗位聘任结果汇总表
5.第五轮校内教师岗位聘任申报人员思想政治鉴定表
6.新入校教师校外业绩表
7.校内教师岗位申报审核操作手册
人事处
2023年 5 月 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