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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6年专业技术三级岗位评聘校内申报工作的通知

校属各单位:

根据《吉林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和三级岗位管理办法》(吉人社规〔2021〕3号)、《长春理工大学岗位设置与聘用管理实施意见》(长理工人字〔2022〕19号)和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相关通知及工作安排,现开展2026年专业技术三级岗位评聘校内申报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人员范围

符合申报条件,并已按照省人社厅要求在“吉林智慧人社系统”完成2026年专业技术人员三级岗位评聘申报并通过审核的人员。

二、工作流程

(一)信息录入与基层单位审核(时间安排:5月27日至31日)

1.申报人员登录“长春理工大学人事管理平台”维护个人基础信息、录入新增业绩信息,按照要求上传附件。

2.申报人员所在基层单位进行业绩真实性审核。

(二)职能处室审核(时间安排:6月1日至6月3日)

各职能处室对个人提交工作业绩和学术成果进行审核认定。业绩录入模块、录入方式、审核处室等见《附件1:信息录入与审核说明》

(注:吉林省教育科学研究领导小组办公室教研课题、吉林省高等教育学会教研课题审核处室为高等教育发展战略研究所)。

(三)个人申报(时间安排:6月3日至6月5日11:00)

申报人员在人事管理平台“岗位申请管理”-“国家岗位申请”中提交专技三级岗位申报申请,并由所在单位进行审核。具体操作说明见《附件2:专业技术三级岗位申报操作手册》。

注意:各类业绩勾选代表性成果均不得超过5项。

(四)基层单位汇总上报(时间安排:6月5日16:00前)

基层单位统一将申报人的《国家岗位评聘业绩表》以及平台导出的《2026年国家岗位申报人员情况汇总表》签字、盖章、汇总,纸质版一式一份报人事处专技科(办公楼204)。

(五)资格审核及评审时间另行通知。

三、工作要求

(一)申报人员要实事求是填报业绩成果,不得弄虚作假,对存在弄虚作假等行为的申报人员,一经核实按相关规定处理。

(二)实行首审责任制,申报人员所在基层单位负责材料审查人员及主管负责人为首审责任人。

(三)机关兼课人员由所在兼课单位汇总上报。

(四)严禁上传涉密材料。

(五)申报人员、基层单位和各职能处室应按照通知要求按时完成有关工作,逾期视为放弃申报。

此通知。

联系人:温天力

联系电话:85582438

附件:1.信息录入与审核说明

2.专业技术三级岗位申报操作手册

人事处

2026年5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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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
02.附件1:信息录入与审核说明(三级).docx (2026-05-27)
03.附件2:申报操作手册.docx (2026-05-27)
人事处